省司法廳:《江蘇省公墓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1989年施行的《江蘇省公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原《辦法》)對促進我省殯葬改革,規范公墓建設和管理,滿足人民群眾殯葬需求,實現“逝有所安”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我省經濟社會特別是城鎮化不斷發展,公墓管理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原《辦法》已不能完全適應我省殯葬服務發展的現實需求。一是隨著城市人口的增加,原《辦法》對農村公益性公墓和城市經營性公墓的分類已經不能提供充足的墓位供給,未來公墓的規劃建設重點需要擴大到城市公益性公墓以及公益性的骨灰堂,通過彰顯公墓的公益性屬性以及擴大公墓供給的方式,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殯葬需求。二是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推行節地生態安葬是近年來殯葬改革的重要方向,原《辦法》尚不能體現國家節地生態安葬的基本導向,在公墓建設面積、生態安葬地建設、倡導人民群眾綠色生態殯葬新風上缺乏相應的制度引導。三是原《辦法》不能有效回應人民群眾對殯葬管理關心的熱點問題。諸如墓位價格的規范問題、墓位使用期限問題、公墓經營單位管理問題等都需要《江蘇省公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予以明確回應。

              一、修訂背景

              (一)全面修訂原《辦法》是貫徹落實殯葬改革新要求、新方向的需要。近年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殯葬改革和殯葬管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均對殯葬管理工作提出新要求。修訂原《辦法》必須貫徹落實殯葬的公益屬性、全面實施惠民殯葬政策、倡導節地綠色生態安葬、加大殯葬設施建設力度、健全殯葬公共服務體系等殯葬改革的新目標、新任務。

              (二)全面修訂原《辦法》是提升殯葬事業發展法治化水平的需要。近年來,民政部和我省分別出臺了關于殯葬管理的一系列新的地方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尤其是2021年3月新頒布的《江蘇省殯葬管理條例》對公墓建設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原《辦法》的部分條款同上位法不一致,部分條款也需要進一步細化規定。除此之外,我省近年來在公墓管理方面也形成了一些成熟的規范性文件,亟需通過政府規章實現制度提檔升級。

              (三)全面修訂原《辦法》是有針對性地解決公墓管理方面存在問題的需要。隨著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尤其是城鎮化水平穩步提升、人口老齡化進程不斷加快,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殯葬服務需求與殯葬服務供給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辦法》需要著力解決公墓建設供給不足、推進節地生態安葬、公墓運營和管理規范化等問題。

              二、修訂過程

              2022年初,省民政廳啟動調研和起草工作,成立了起草小組,對涉及公墓管理的國家和省級層面的政策法規和相關制度進行梳理,認真研究剖析近年來山東、江西等兄弟省份出臺的公墓管理辦法,征求各地民政部門和公墓管理單位對原《辦法》的修改建議,并結合近年來民政部對公墓建設管理的要求和我省公墓管理實際,擬定了送審稿。

              省司法廳收到送審稿后,立即進行初步審查,于7月18日至8月17日在網上公開征求意見,并向各設區的市和省政府所有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進行多輪書面征求意見。9月至11月期間,省司法廳會同省民政廳赴蘇州市進行立法調研,召開座談會,聽取基層部門的意見。在此基礎上,根據各方意見和建議,省司法廳會同省民政廳逐條進行研究論證,反復修改。12月7日召開立法協調會,進一步協調意見,取得共識。經2023年1月27日省政府第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三、主要內容

              (一)擴大公益性公墓供給,滿足人民群眾殯葬需求?!掇k法》將公益性公墓從之前限定在農村地區擴大到城市范圍?!掇k法》規定,公墓分為公益性公墓和經營性公墓。公益性公墓是指以政府調控方式為逝者提供骨灰安葬服務的公共設施。經營性公墓是指以市場調節方式為逝者提供骨灰安葬服務的公共設施。編制殯葬設施空間布局規劃,應當優先考慮公益性骨灰堂以及節地生態安葬建設項目,對經營性公墓建設實行總量控制。

              (二)明確公墓審批條件和規劃要求。根據民政部《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規范經營性公墓審批監管工作的通知》(民發〔2021〕58號),《辦法》規定,公益性公墓根據服務逝者的區域范圍由縣(市、區)、設區的市民政部門審批。經營性公墓由設區的市民政部門審批并報省民政部門備案?!掇k法》同時規定了禁止建設公墓的區域。

              (三)推進節地生態安葬。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推行節地生態安葬是近年來殯葬改革的重要方向?!掇k法》在多個條款中踐行綠色殯葬文明新風?!掇k法》規定,獨立墓位占地面積不超過零點五平方米,合葬墓位占地面積不超過零點八平方米。公益性公墓應當使用臥式墓碑。倡導經營性公墓使用臥式墓碑;經營性公墓使用豎式墓碑的,最高不得超出地面一米。新建公墓生態安葬區域占公墓建設用地面積不低于百分之三十??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可以會同有關部門在不改變林地、草地用途,保證防火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林地、草地和公益性生態安葬地的復合利用,但不得建設任何永久性設施。

              (四)規范公墓運營和管理。公墓運營的規范問題一直是人民群眾關注的重點,特別是針對天價墓、活人墓、炒買炒賣墓穴或骨灰格位等問題,社會反響強烈?!掇k法》對此專門作出了規定?!掇k法》規定,公墓墓葬費實行分類定價管理。公益性公墓墓葬費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經營性公墓墓葬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禁止炒買炒賣墓位,除為特殊人群預訂墓位外,公墓單位應當憑死亡證明或者遺體火化證明提供墓位。在公墓內安葬骨灰,公墓單位應當與辦理人簽訂骨灰安葬合同,明確墓葬費、管理費、墓位使用期限以及其他權利義務。墓位使用周期不超過二十年。辦理人或者其他相關人員不得自行改建墓位。在公墓管理方面,要求公墓單位應當使用全省統一印制的公墓安葬證書、骨灰安放證書;在服務場所醒目位置公示公墓設立憑證等內容;建立墓位銷售管理檔案;按照審批權限向民政部門報送年度工作報告,接受民政部門監督檢查等。

              (五)規范祭掃服務。為了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祭掃需求,實現文明祭掃、綠色祭掃、節儉祭掃、安全祭掃,《辦法》對祭掃服務進行了專門規定?!掇k法》規定,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傳統祭掃節日服務保障,做好衛生防疫、錯峰限流、交通疏導、火源管控、祭祀用品管理等工作。公墓單位應當提供高效便捷的祭掃服務,倡導文明、低碳、安全祭掃,推廣集體共祭、敬獻鮮花、網上祭掃等祭掃方式。公墓內開展安葬或者祭掃等活動應當遵守公墓單位的管理規定,不得從事封建迷信活動。禁止違反墓區管理規定在公墓范圍內焚燒祭品、燃放煙花爆竹。

              點擊查看文件:《江蘇省公墓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71號)

              原創文章,作者:zang123,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bigbadfatmoon.com/policy/1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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