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屬性
殯儀館是向城鄉居民提供遺體處理、火化、悼念、守靈以及骨灰寄存等殯儀服務的公益性公共服務設施。
二、適用范圍
本建設指南適用于殯儀館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是編制、評估和審批殯儀館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的重要依據,也是有關部門對項目建設進行監督檢查的尺度。
三、選址和規模
殯儀館布局規劃應立足經濟社會長遠發展和群眾殯葬服務需求,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在國土空間規劃的指導和約束下,依據國家殯葬服務設施建設標準,合理確定殯儀館建設規模和建設內容。
(一)選址要求
殯儀館規劃選址須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國土空間規劃;
2.符合《殯葬管理條例》、《殯儀館建設標準》(建標181-2017)以及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3.盡量選擇相對獨立、交通便利的地域,宜建在城鎮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側,有利于排水和空氣擴散,與居住區距離應當符合《火葬場衛生防護距離標準》(GB18081-2000)規定。
(二)規模及分類
殯儀館建設規模以年遺體處理量確定,年遺體處理量等于服務人口數量乘以當地人口死亡率。其建設規模分類宜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殯儀館建設規模分類(單位:具)
殯儀館類別 | 年遺體處理量 |
Ⅰ類 | 10001~15000 |
Ⅱ類 | 6001~10000 |
Ⅲ類 | 4001~6000 |
Ⅳ類 | 2001~4000 |
Ⅴ類 | ≤2000 |
各類殯儀館的總建筑面積指標根據具均建筑面積指標和年遺體處理量確定,應當符合《殯儀館建設標準》(建標181-2017)規定。
四、建設要求
(一)功能布局
1.殯儀館項目應當滿足以下功能需要:業務、遺體處理、悼念、守靈服務、火化、骨灰寄存、祭掃、集散廣場、后勤管理等功能。
(1)業務區:接待咨詢、業務洽談、業務辦理、檔案管理、喪葬用品陳列、收款結算、休息及衛生間等。
(2)遺體處理區:接尸、停尸、冷藏、防腐、整容、污水處理、殯儀車清洗消毒、車庫、衛生防護和員工休息等。
(3)悼念區:守靈、悼念、音響調控、多媒體展示、挽聯書寫等。
(4)火化區:火化、尾氣處理、納骨撿灰、骨灰暫存、候灰、員工休息、衛生洗浴、油庫、設備調控等。
(5)骨灰寄存區:骨灰存取、骨灰保管、業務咨詢等。
(6)祭掃區:遺物祭品焚燒處理、祭祀祭掃等。
(7)集散廣場區:公共停車、公共廁所、室外集體活動、安全防護等。
(8)后勤管理區:行政辦公、會議場所、學習培訓、文娛活動、宿舍、員工停車、員工食堂、物資倉庫等。
2.殯儀館建設布局需遵循“節約用地和滿足功能需求”原則,同一功能區的建筑用房可相對集中布置,并且按照業務流程處理好不同功能建筑之間的銜接。
(1)館區內應設置接運遺體的專用道路和專用出入口,火化功能區與其它功能區域應設置一定區隔,建筑之間保持適當距離,確保消防車輛的可及性。
(2)后勤管理區宜獨立設置。
(3)在室外公共活動場所應根據人流量配置相應的公共廁所、應急疏散通道和避風雨設施。
(4)配套建設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車設施,殯儀車停車場與公共停車場需分開設置。
(5)館區道路應做到人車分流。
(二)建筑與設施
1.建筑面積比例
各功能區中各類用房占總建筑面積的比例宜符合以下規定:業務區10%,遺體處理區16%,悼念區25%,火化區16%,骨灰寄存區11%,祭掃區8%,集散廣場區1%,后勤管理區等13%。
以上比例可根據各地實際與功能需要適當調整。
2.建筑要求
殯儀館建筑應符合城市建設的整體要求,符合《無障礙設計規范(GB50763-2012)》中的相關規定。
(1)火化區宜單獨設置,火化區的建筑結構、平面布局和層高等應滿足火化機及后處理設備的安裝和使用條件,并符合《殯儀館建筑設計規范》中的相關規定。
(2)遺體處理區用房產生的污水應進行消毒凈化處理,達到國家相關排放標準。
(3)火化區、遺體處理區、員工休息室、后勤管理區等用房宜設熱水供應系統。
(4)火化間、防腐室、整容室、冷藏間、接尸間、停尸間應采用機械通風和配置空氣凈化系統,不宜建設在地下層。業務區用房、員工休息室、候灰室可根據需要配置空氣調節設備,悼念廳應配置空氣凈化系統。
(5)殯儀館的供電設施應配置不間斷供電電源,確保安全可靠。
(6)殯儀館應滿足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3.設施配置
(1)專用設備主要包括:火化機、遺物祭品焚燒爐、尾氣處理設備、殯儀車、遺體清洗消毒設備、遺體冷凍冷藏設備、空氣凈化消毒設備、遺體防腐整容設備、遺體瞻仰棺、推尸車等。
(2)根據業務技術、行政管理需要可配置相應的業務信息系統、通信保障系統、多媒體服務系統和圖像采集系統等。
(3)專用設備應選用專業廠家生產的技術成熟、通用性強和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檢測并有產品合格證,符合高效、節能、環保的要求。特別是火化機、遺物焚燒爐后處理設備,其污染物排放檢測值,如二噁英等須符合國家、行業標準。
(4)火化機爐型配置合理,能滿足多種服務需求?;鸹瘷C配置數量按殯儀館類別確定:Ⅰ類10~15臺,Ⅱ類6~10臺,Ⅲ類4~6臺,Ⅳ類2~4臺,Ⅴ類2臺;殯儀車配置數量按殯儀館類別確定:Ⅰ類15~23輛,Ⅱ類9~15輛,Ⅲ類6~7輛,Ⅳ類3~6輛,Ⅴ類2~3輛。偏遠地區殯儀館殯儀車的數量可適當增加,按需確定。
五、項目審批與監督
(一)設立殯儀館,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提出方案,報本級人民政府審批;如本級人民政府委托相關部門組織開展的,由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審核、驗收、批準等工作。審批流程見附件1,申請材料見附件2。
(二)殯儀館由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負責監督管理。
(三)建設用地由縣級以上自然資源部門協同解決,涉及項目立項、備案審批、工程許可以及林業、生態環保、水土保持等,由同級相關部門按工作職責協同解決。
(四)項目用地應依法辦理供地手續。
附件1
建設殯儀館審批流程圖

申請材料目錄
審批階段 | 申請材料名稱 | 申請材料依據 | 材料類型(原件/ 復印件) | 是否需電子 材料 | 份數 | 規格 | 必要性 及描述 | 來源渠道 | 簽名簽章要求 | 備注 |
申請籌建階段 | 1.殯儀館建設申請表 2.殯儀館項目初步設計審批 3.殯儀館用地紅線圖 4.殯儀館規劃圖和設計圖 5.當地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業等部門的審核意見 6.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審查意見等 | 《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第七、八條;《廣西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一)、(二)項 | 原件 | 是 | 2份 | A4紙 | 必要(林業部門在殯葬設施選址涉及林業時提供) | 申請人 自備 | 加蓋公章 | 其他有關材料根據相關部門要求提供 |
申請驗收階段 | 1.申請驗收的請示 2.取得土地使用批準文件或土地使用證書 3.環境保護部門批準文件 4.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出具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證明文件 5.價格部門批準文件 6.殯儀館經營管理、崗位責任、治安管理等各項規章制度和服務流程等 | 參照自治區行政權責清單、《自治區民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經營性公墓審批監管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21〕1730號) | 原件 | 是 | 2份 | A4紙 | 必要(林業部門在殯葬設施建設涉及林業時提供) | 項目所在地縣級有關部門 核發 | 加蓋公章 | 其他有關材料根據相關部門要求提供 |
注:建設殯儀館申請表另見《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殯葬設施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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